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乡东于村村民委员会关于锦华苑小区西大门项目招标公告
锦华苑小区西大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wzcgg[201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锦华苑小区西大门项目施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乡东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锦华苑小区西大门项目施工,本次招标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8.2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4.4平方米。框架结构;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政二街锦华苑小区
2.3招标范围: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西环路与丰收路交汇处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
5.投标人报名要求:
5.1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进行报名,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在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西环路与丰收路交汇处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6.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焦作市西环路与丰收路交汇处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乡东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13598513211
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83158
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