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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09: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67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主要包括美式箱变及其相关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期:15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二级及其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4.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4 招标文件的购买: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查(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3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23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5-5938099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联系地址: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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