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互联网营销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互联网营销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互联网营销平台
项目编号:1641STC604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周常迪、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2、626882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联系方式:张飞燕,010-85007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周常迪、尹皓,010-6268638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用途:自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的故宫商城平台的日常技术维护以及商业运营
其余技术需求详见第四部分《服务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发布。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