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布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布置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布置项目
2、采购编号:汴财招(2016)77号
3、项目资金:60万元
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布置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大广告:7处设置位置;
(二)路名牌:5处设置位置,共计35块;
(三)公益宣传栏:9处设置位置,共计80块;
(四)公交站亭:6处设置位置,共计200块;
(五)灯杆道旗:9处设置位置,共计650个。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大型现场布置与氛围营造的成功案例或类似业绩,合同金额或中标通知书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至少2份(2014年1月1日至今)。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成功案例或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2份(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
(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月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3房间 5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根据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09点30分整
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378328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