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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09: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XPGC-2015-055

2.2 建设地点:西平县谭店乡大武庄村。

2.3总投资:约231.7万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建设规模:新建发酵罐1000立方米、年产沼气量为28.8万立方米,供500农户集中供气。  

2.6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沼气生产工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5   06  1  日至 2015  06    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高级沼气生产工证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报名期间出具的有效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派技术负责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96-2822000

5.2金额: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帐    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人民币)¥  20000.00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河南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人:   刘先生               

    话:   1383963500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      宋女士                   

    话:    0396-2822000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6-6221502

西平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6269993

                                           2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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