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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水务局新乐市市区水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乐市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乐市市区水厂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乐市市区水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6-3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875720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乐市水务局

地址:新乐市礼堂街

联系方式:董先生 87572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敦楠 0311-68099799 手机1309109789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情况;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地表水厂的运营、管理业绩(供水量3万吨/日),时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4、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g.合同业绩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1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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