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容灾扩容及安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容灾扩容及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容灾扩容及安全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61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020-83642820-8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容灾扩容及安全建设项目 | 1项 | 498.9万元 |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非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内设有经有效工商注册的营业场所和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当场查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 5 月 12 日起至2016年 5 月 18 日(五个工作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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