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食品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食品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食品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CG2016-08A(JJCG2016-170A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062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方式:洪老师137995454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0595-2800628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食品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编号:ZZCG2016-08A(JJCG2016-170A )
- 招标项目名称: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食品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五、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15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审核价,其投标无效。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控制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其投标无效,最高控制价在开标现场唱标前公布。
六、获得采购文件的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下载采购文件。无法实现正常下载的,请按照本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下载事宜;报名费于 2016 年5 月 20 日前缴纳,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需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加5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1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6 年 6月 1日 9:30 (北京时间)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13799545474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收款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厦门长青路支行 帐号:3510 1513 0010 5250 1886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006289
传 真:0595-28006389 电子邮箱:zzcgzb@163.com
十三、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缴交:
收款人:王鹰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田安路支行
账号:6236 6818 3000 0396 796
十四、本采购文件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在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 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0:41 至 2016年05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