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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专项维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0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项维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专项维修设计

项目编号:BJJF-2016-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珅、胡晓明

项目联系电话:671643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香河园中里

联系方式:陈老师64674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瑞珅、胡晓明6716437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朝阳环卫中心专项维修的设计,包含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楼电梯改造工程、第三会议室改造工程、走廊吊顶、通风改造工程、门窗节能改造工程、停车场改造工程;  高家园休息点及庭院改造工程;高家园休息点及庭院给排水、采暖工程;朝阳环卫三场车间改造工程;二队办公用房消防及室内改造工程;青年路垃圾楼休息点改造工程; 南沙滩半地下室公共卫生间工程;高碑店东大楼垃圾楼防臭改造工程;石各庄桥下休息点新建工程的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用途:维修设计

4、资金情况:财政预算,本项目土建工程费为人民币捌佰玖拾万元整(RMB890万元)。设计费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RMB34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办理,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简单装订,无需密封),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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