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树人大学2016年工程零星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树人大学委托,就浙江树人大学2016年工程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j-201604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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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来有独立承担过类似施工业务(零星维修),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在本年度服务期内人员相对固定,须提供各专业(工种)人员名单。(1)现场管理人员至少1人
(2)特殊工种人员(电工)至少1人,(3)现场施工人员(普通人员)至少2人,需提供该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该类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允许随意更换。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1308876180910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第(3)款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按规定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答复。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传真:057186587317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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