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禅城区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和张槎街道)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禅城区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和张槎街道)
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的委托,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禅城区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和张槎街道)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6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禅城区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和张槎街道)
三、采购预算:2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查清禅城区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和张槎街道(面积共计133.13平方公里)范围内地名的基本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北京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http://www.fs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cggzy.cn)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 www.fsjianyu.com/)公布。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57-82345550
联系地址: 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757-82321118 传真:0757-82132609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
邮编:5280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