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先农坛、平等花园多层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费县先农坛、平等花园多层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
名称:费县温凉河护城河治理改造指挥部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0539-8099095,传真:0539-8099100
邮箱:sdyzzbdl@126.com
三、项目说明
1、费县先农坛、平等花园多层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主要对平等花园安置区、先农坛安置区实施地面、卷帘门、落水管等修复工程。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先农坛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二标段平等花园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政府财政。
3、工程工期:3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6年05月11日—2016年05月17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房建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先农坛、平等花园多层安置区地面修复工程报名资料”字样。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05月17日17:30时前由公司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证、法人本人身份证、上述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06月03日下午15:0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3万元、二标段人民币3万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06月02日17: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5753952525
招标人:费县温凉河护城河治理改造指挥部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