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A楼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学楼A楼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学楼A楼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56201603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 0591-87935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0591-87878462-82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教学楼A楼课桌椅采购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 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缴纳凭据依据企业缴纳类型提供);③ 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5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7:58 至 2016年05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婷:0591—87623955
项目联系人:林凤芳 0591-87663122转829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