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度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8年度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2018年度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
项目编号:HBCZ-1604328-1604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成昆、刘晓明
项目联系电话:027-51151215、511512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武北村324号附8
联系方式:唐成昆、刘晓明027-51151215、51151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砚、苏恩华、袁若宁027-87816666-8403/8401/8409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6~2018年度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或受其委托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铁路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验证检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履职过程中,视需要针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站后四电设备等开展的试验检测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3.1.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必须具备“砼及原材料、岩土、基桩、隧道、钢结构、轨道、四电”检测专项中的三项及以上检测能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有效;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存在因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造成的行政处罚;3.1.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