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第五期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丁字路口监控路况系统、测速卡口系统前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第五期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丁字路口监控路况系统、测速卡口系统前端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 BFZC2015—AG--014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说明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智能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测速卡口系统前端设备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扩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含安装期)。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高清电警抓拍系统、高清卡口抓拍系统、智能信号灯系统等】与投标相一致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保证与现有电警管理平台、道路监控平台及存储等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10.1报名时间:
10.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10.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10.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10.5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8)主要设备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64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