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关于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操场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操场修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的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操场修缮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6-Ag048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2015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8 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9拟采用硅PU材料应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十环)I 型证书;硅PU产品获得2015年以来有效的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物理、化学、老化(1000h)、环保的抽样检测的检验报告;提供硅PU材料生产企业具备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采用塑胶跑道材料应为无毒、无味、无污染;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及不更换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无虚假材料承诺书及以上涉及的硅PU材料相关证明和检测报告。
除材料检测报告及材料生产商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为复印件外,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提供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注: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8日— 2016年5月24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 9:00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658743
代理机构: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375-7022760 1346125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