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刘店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刘店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018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刘店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已经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确山县财政局,受招标人委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刘店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确山县刘店镇。
2.3、建设规模:拆除瓦房,新建二层办公楼,建筑高度9.95米,建筑面积共649.04平方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1日至 6 月 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三金即可>;(且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应当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标事宜,中间不得更换。)、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公司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4日8 时30分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确山县政府信息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项目咨询电话:
招 标 人:确山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主任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3839614196 联系电话:0396-2822000
9、监督部门:
确山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王来喜 联系电话: 0396- 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