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检察院电子卷宗室暨赃物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原县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原县检察院电子卷宗室暨赃物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原县检察院电子卷宗室暨赃物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SGDZTB2016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宇
项目联系电话:137395429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原县检察院
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方式:马宇 13739542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柏 18995053211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永丰巷10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海原县检察院电子卷宗室暨赃物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监控设备及电子办公设备。具体要求及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细则:1、法人授权委托书(验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中须有所投项目相关的业务;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5、提供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验原件);6、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卫市鼓楼南街众一山水城27#楼2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需携带以上相关资质在上述时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