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4: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4340080007
项目联系人:于新
项目联系电话:18713119977
采购人:发改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52506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13119977
预算金额:86.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植树造林,并具有自行协调项目涉及的乡、村及林地所有者能力,2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单位。3本单位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农艺师)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不低于5人(非本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农艺师)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须持有技术人员本人下岗证明和投标单位聘用合同或退休证和投标单位聘用合同)。4 2013年3月以来从事过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京冀水源林等省级以上重大林业生态项目建设,且工程建设质量合格(需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5需要提供在当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XLZC[2016]097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在上述媒体发布变更或流标(废标)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已经报名或已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对流标项目继续响应。
项目名称: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4340080007
项目联系人:于新
项目联系电话:18713119977
采购人:发改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52506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13119977
预算金额:86.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植树造林,并具有自行协调项目涉及的乡、村及林地所有者能力,2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单位。3本单位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农艺师)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不低于5人(非本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农艺师)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须持有技术人员本人下岗证明和投标单位聘用合同或退休证和投标单位聘用合同)。4 2013年3月以来从事过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京冀水源林等省级以上重大林业生态项目建设,且工程建设质量合格(需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5需要提供在当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XLZC[2016]097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在上述媒体发布变更或流标(废标)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已经报名或已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对流标项目继续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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