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仪器设备及口岸反恐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仪器设备及口岸反恐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仪器设备及口岸反恐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 DL(LNCIQ)-201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985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联系方式:高健 0411-82583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晓鹏 0411-88898522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6年仪器设备及口岸反恐专项设备共17台(套),本项目分五个标段,五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全自动核酸凝胶成像分析系统1台、倒置显微镜2台(每台一个技术参数)、超低温冰箱1台、万分之一天平1台、显微镜成像系统1台;
标段二:恒温水浴箱1台、实时浊度扩增快速检测仪1台、PCR仪3台(每台一个技术参数);
标段三:全自动常压蒸馏仪1台、微波快速高温马弗炉1台、高温炉1台;
标段四:直读光谱仪1台;
标段五:化学因子快速检测器2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若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的厂家对代理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3 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2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街2-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