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JLFHZC201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9436288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白主任139436288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祥悦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HZC2016-15
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
工程规模:采购内容、数量详情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16年6月5日-2016年8月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5 月 10 日至 2016 年 0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05月 10日至 2016 年 05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施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8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06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号
邮 编:137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白主任 联 系 人: 孔祥悦
电 话:13943628833 电 话:18904362157
传 真: 传 真:0436-367215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05月 10日至 2016 年 05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4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HZC2016-15
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装饰装修项目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
工程规模:采购内容、数量详情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16年6月5日-2016年8月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5 月 10 日至 2016 年 0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05月 10日至 2016 年 05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施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8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06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号
邮 编:137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白主任 联 系 人: 孔祥悦
电 话:13943628833 电 话:18904362157
传 真: 传 真:0436-36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