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乡人民政府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古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6)65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万元) |
A包 | 新丰村砂石路铺筑项目 | 铺筑1-7组砂石路11公里(宽4米,长11公里,铺筑砂石面厚度15厘米)。 | 64.24 |
B包 | 头号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 修建村文化活动场所280平米;硬化文化广场800平方米;栽植树木100棵;广场灯4盏。 | 64.24 |
C包 | 古城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 新建280平米文化活动场所;0.15米厚水泥硬化广场560平米;铺筑砂石路铺筑4公里(路宽4米,铺筑砂石厚度0.15米)。 | 57.85 |
D包 | 新丰村文化广场建设 | 修建村文化活动场所150平米;舞台80平方米;硬化广场900平方米,1米提垫;金属围栏130米;广场灯2盏。 | 50.00 |
备注:本项目总投资包括财政奖补资金、受益群众筹资筹劳(折资)两部分组成,其中筹资筹劳部分由采购方项目实施地村民委员会自行组织村民完成。(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2363300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圆整)
A包:¥6424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贰仟肆佰圆整)
B包:¥6424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贰仟肆佰圆整)
C包:¥578500.00 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伍佰圆整)
D包:¥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圆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且满足《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报名时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0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6月1日15:00时。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古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自俊 联系电话:13993750389
地 址:古城乡政府所在地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9425168
地 址: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3900 3012 2000 0342 05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B包:¥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C包:¥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D包:¥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5月29日17:0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为PPP:否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