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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公路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GBZB1604007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秀程

项目联系电话:180781831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明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西171号

联系方式:甘苏平 189781168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秀程 180781831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明县明江至东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GBZB1604007C

建设地点:崇左市宁明境县内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级配碎石基层165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面层15000平方米,培路肩2050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范围及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0 日至2016 年 5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到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介绍信原件;2.宁明县检察院(公告期内)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3.崇左市交通质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备案资料;4.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国、地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7.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备案;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3.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和其他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30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5625602(兼传真)

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ignore=1>(http://www.gxzfcg.gov.cn)上发布。

 

 

 

                                             采   购   人:宁明县公路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5 月 10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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