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16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重点隧道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重点隧道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重点隧道监测
项目编号:0701-164150180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铁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方式:周工,010-652991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铁,010-633484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性质:服务
用途:自用
简要数据要求:
01包:牵头并负责2016年度重点隧道监测工作。对招标人从交通运输部重点隧道监测项目库中确定的5座隧道(若上下分行2道为1座)进行抽检和巡查;负责所检5座重点隧道的分报告编写,以及本次项目实施的10座重点隧道监测总报告(含简本)的编写工作;牵头提出“国家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信息系统”重点监测隧道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并协助做好将10座隧道检测结果录入“国家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信息系统”工作。
02包:参与2016年度重点隧道监测工作。对招标人从交通运输部重点隧道监测项目库中确定的5座隧道(若上下分行2道为1座)进行抽检和巡查;负责所检5座重点隧道的分报告编写,参与本次项目实施的10座重点隧道监测总报告(含简本)的编写工作;参与提出“国家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信息系统”重点监测隧道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3)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加入本项目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4) 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5) 联合体各成员还须共同提交一份由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书,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代表各成员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联合体被授予合同)以联合体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进行澄清、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全部事务。同时,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将通过联合体主办方传递。(6)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类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类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证明其具有隧道和机电设施的检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1家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类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证明其具有隧道的检测能力)。在此基础上,联合体另一成员至少应具有公路工程类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证明其具有机电设施的检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单位,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hina-tender.com.cn或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详见公告原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公告原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3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时间:2016年10月份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项目分包预算:01包190万人民币;02包170万元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