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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闽东医院DSA机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2: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闽东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DSA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DSA机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DZB-2016-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0591-87530730转8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福安市

联系方式:彭科长/0593-2595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0593-2937168、2595166;0591-87530730转815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用途:医疗

数量:1项(服务期:36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东芝DSA机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此次招标服务的企业。(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负责人)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s/html/?468.html)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2、招标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3、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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