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示范区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就“示范区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6-31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地点:示范区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采购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一台;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经二级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总代理)给二级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报名时须携带《焦作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陆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三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B座二楼报名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B座二楼开标厅。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B座二楼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6520
联系地址:示范区李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9楼9013室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1-2619918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监督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3563655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