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6年农村公路与桥梁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2016年农村公路与桥梁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交通局的委托,就平舆县2016年农村公路与桥梁建设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CG—G015—027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和设计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报名企业需具有丰富的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提供2014—2015年100公里县、乡公路设计里程和10座中危桥改造勘察设计合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二”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10 日至2016年5月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文件,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00266 手机 15939600700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整,于2016年5月27 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2016年农村公路与桥梁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5月 30 日下午15:30时前,平舆县公共资
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5月 30日下午15:30分整,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六、采购方联系人: 周先生 13513992169
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麻先生 13608446150
八、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5027396
平舆县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5000026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