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附属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附属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XDC2016G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亮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5-80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
地址: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司栋045336314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亮0451-82362805-801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DC2016G030
1.招标条件
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附属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附属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东宁市中华路绥芬河大桥处;
2.3项目规模:新建桥头堡工程及其附属造型工程;
2.4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5计划工期:2015年6月2日至2016年10月31日;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0年至2014年度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原件。
3.5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项目开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0年至2014年度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zxzb.com )、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绥芬河大桥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司栋
联 系 电 话:04533631421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蔡亮
电话:0451-82362805-8014
传真:0451-82362802
日期: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0年至2014年度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原件。3.5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项目开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0.7723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