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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财政局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0: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财政局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保险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80020001
项目联系人:黄欢
项目联系电话:15081893375
采购人:灵寿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962715
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4956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资质;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23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首次公告,报名家数不足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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