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
项目编号:XYGG-FW2016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廷佳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2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
联系方式:甘秋燕0775-4529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廷佳0775-4358261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XYGG-FW201600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4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同济大道西侧,江南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总用地73045.73平方米(约合109.569亩),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337471.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89963.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47507.9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建设18栋住宅楼:(其中1号、2号、3号、8号、9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15号楼地上3层地下1层;7号楼地上30层地下1层;4号、5号、6号楼地上32层地下1层;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36号、37号、38号楼地上33层地下1层)及配套设施、公建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供排水及绿化等。
招标范围: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监测、基桩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除消防检测和防雷检测外)等,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为准。
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每项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其余检测/试验按工程进度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本次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陆仟肆佰玖拾肆元整(¥418649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相关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检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在该检测项目中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除消防检测和防雷检测外)等内容。(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 5 月 10 日至2016年 5 月16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捌万元整(¥8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秋燕 联系人:覃廷佳
电 话:0775-4529001 电话: 0775-4358261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 传真:0775-4358251
地址: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
2016 年 5 月 9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原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8.64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