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韩城镇集中供热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
作者: 发布于:2016-05-09 1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唐山市韩城镇集中供热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2430020003
项目联系人:邢建民
项目联系电话:0315-5405560
采购人:韩城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405560
代理机构:路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3724073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21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路北区财政局四层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0万元。4、根据韩城镇近远期规划,申请人具有从事400万平方米以上(含4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的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验,需开具注册地或现从事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所在地县或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5、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6、申请人需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7.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7.2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方满足3、4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7.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7.4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且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政府方成立项目公司。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拷贝。(不提供纸质版)
项目名称:唐山市韩城镇集中供热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2430020003
项目联系人:邢建民
项目联系电话:0315-5405560
采购人:韩城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405560
代理机构:路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3724073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21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路北区财政局四层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0万元。4、根据韩城镇近远期规划,申请人具有从事400万平方米以上(含4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的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验,需开具注册地或现从事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所在地县或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5、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6、申请人需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7.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7.2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方满足3、4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7.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7.4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且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政府方成立项目公司。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拷贝。(不提供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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