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15年第二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通许县2015年第二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15年第二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5】4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许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2015年第二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6〕010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10号
2.3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22.149公里
2.5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700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一、二、三、四标段90日历天/标段
五、六标段120日历天/标段
2.8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施工标段,两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通许县Y010张赫线张斗庄至赫庄段改建工程(桩号K0+000~K5+521.40)
二标段:通许县Y010张赫线张斗庄至赫庄段改建工程(桩号K5+521.40~k11+893)
三标段:通许县Y005塔付线塔湾至付庄段改建工程(桩号K0+000~K4+786.132)
四标段:通许县Y005塔付线塔湾至付庄段改建工程(桩号K4+786.132~k10+256.206)
五标段:Y010张赫线张斗庄至赫庄段施工过程全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六标段:Y005塔付线塔湾至付庄段施工过程全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两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两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5月 9 日至2016 年5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施工图纸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汤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1-24976363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1863787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