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公安公路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商财采代【2016】C03 号
1.招标条件
商丘市公安局公安公路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商丘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承包(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商丘市国道105刘口公安检查站;
第二标段:商丘市国道310豫皖界公安检查站;
第三标段:商丘市济广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
第四标段:商丘市济广高速豫鲁界公安检查站;
第五标段:商丘市永登高速豫皖界(西)公安检查站;
第六标段:商丘市连霍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
第七标段:本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因此项工程属于特殊环境施工,必须携带与高速交警大队签订的道路保障安全畅通责任书,并制定有一定科学依据的安全施工保障方案。
3.3 第七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3.4 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是本项目时间内);
3.5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
3.6 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8 投标人可以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1 报名时间:请于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2013年5月份以来承揽过类似房屋建设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商丘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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