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市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ZX16-0509021号;
2.2 项目名称: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2.3 项目地点:偃师市山化镇、府店镇、大口镇、邙岭镇、顾县镇;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项目概况:本市10个生猪养殖场的猪舍、硬化道路、修建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
2.6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8 预算金额:983105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5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 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金泰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616室。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09时整(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畜牧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69382616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姬女士
电 话:0379-60662007 18736470557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