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物品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物品购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物品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内采购公开(2016)013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项目要求
(1)第一标包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工;
第三标包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质量要求:合格;
(3)质保期:一年;
2.3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包:垃圾箱配套设施地面硬化15处,操作间15个,三相电电源装置15处;
第三标包:60型装载机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产品相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第一标包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第三标包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合法授权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或同一生产商的产品只接受唯一投标人;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 月 9 日至2016年5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黄县工程招标暨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包人民币叁佰元(¥300元),第三标包人民币叁佰元(¥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2-7738199
4.3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报名,报名时无需提供任何资质、交费领取招标文件即可,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31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暨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黄县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先生 赵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杜女士
电 话:0372-7736109/5517109 电 话:0371-55365976 1551758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