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费县畜牧兽医局
二、代理单位: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费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XZFCG-2016-0505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费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动物疾病防控应急物资包含:聚维酮碘消毒液、过氧乙酸、隔离衣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6年5月16日17:30前到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处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4、提供近3年同类型项目合同至少三份;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费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字样,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留存。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标书时间、地点: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150元/包,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o/)。
十一、保证金汇款信息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
金 额:人民币4000元整
开 户 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开户单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3、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39-5080858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费县畜牧兽医局
联 系 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6089041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39-5226600/152699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