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GXJLHJG20160403)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
项目编号:GXJLHJG2016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7521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地址: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路150
联系方式:欧先生 13977829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费工 0778-22752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经营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推行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
2、投放数量: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供求状况,年内拟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45辆。
- 选用车型:①.拟新增投放出租汽车为三厢五座(可用燃油,提倡使用电、汽混合新能源)全新小轿车,发动机排量在1.6L以上,提车价格在人民币8万元以上,技术参数标准不低于现行出租汽车车辆;
②.车身颜色。中标企业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外观颜色、顶灯图案可以根据企业品牌需要由企业自己选择,并报县运管局审定;
③.符合现行节能环保要求;
④.新增出租汽车客运标志齐全有效;
⑤.统一配备GPS车载终端盒和具备打印功能的税控计价器;
⑥.设置防暴防抢安全设施。
4、投放方式:出租汽车运力投放采取一次规划,逐年投放的方式,计划2016年投放45辆,今后根据社会发展和城区人口增长速度确定投放数量。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经营企业,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运营。
5、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应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区范围内经营。
6、运营期限:出租汽车运营期限为八年,首期许可为四年,本次经营期限届满,企业需要续营的,由企业按规定提出申请,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1〕463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2〕105号)等文件规定,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的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及驾驶员的信誉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续营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通过本项目之前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楼)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履约保证金:参加投标的企业,开标前10日(2016年5月 日前)先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缴纳运营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