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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地税互联网+税务示范厅智能化集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9 12: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国地税互联网+税务示范厅智能化集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地税互联网+税务示范厅智能化集成系统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金水区农科路与科明路交叉口东100米;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交货期

A包

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350万元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B包

硬件设备购置和集成费用(包括线材、辅材和安装调试等费用)

1300万元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

3.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主体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查询函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3.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5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以上证件要求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不支持邮寄,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9898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0185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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