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甲二路及丙二十四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甲二路及丙二十四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甲二路及丙二十四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HJZB2016-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秀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2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郭成余,0431-82563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妍秀,0431-81815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1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甲二路及丙二十四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甲二路及丙二十四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已由 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道路总长约718.15米,道路总铺装面积约14784.54平方米,雨水管线1581.5米,人行步道铺装9930.74平方米,污水管线长1554米,给水长约852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2.3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2.5 采购预算: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05 月 09 日至 2016 年 0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成余
联系电话:0431-82563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11楼
联 系 人:刘妍秀
电 话:0431-81815229
2016年 05 月 09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