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泽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泽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泽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HBZC2016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华
项目联系电话:182331389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泽县民政局
地址:深泽县北苑路
联系方式:黎广成 0311-83579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华 0311-80769934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华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33138980 | ||
行政区划 | 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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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深泽县民政局 | 采构联系人 | 黎广成 | ||
采购人地址 | 深泽县北苑路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0311-83579978 | ||
采购项目 | 深泽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公告名称 | 深泽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棉衣裤、秋衣裤(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1224000 | ||||
采购内容 | 棉衣裤、秋衣裤(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的厂家;(2)具有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秋衣裤和棉衣裤的检测报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省级质检部门秋衣裤和棉衣裤检测报告、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
项目实施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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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6-5-9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2016-5-13 | ||
文件获取时间说明 |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 ||||
获取文件方式 | 其他 | 文件售价 | 500元 | ||
获取文件地点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5月30日14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16年5月30日14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深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
供货时间(施工工期) | 5日历天 | ||||
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 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联系人 | 李华 | 联系电话 | 18233138980 | ||
传真电话 | 0311-80769934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
受理质疑电话 | 0311-8076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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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的厂家;(2)具有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秋衣裤和棉衣裤的检测报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省级质检部门秋衣裤和棉衣裤检测报告、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其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深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