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福利院餐厅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9 0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陇川县民政局福利院餐厅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经陇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陇川县民政局委托,现就陇川县民政局福利院餐厅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分包。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BSDSDH-2016-130交易编号:LCCG(公)2016—021。
2、采购项目及内容:家具、家电及厨房用具一批。
3、采购金额:62.71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家具及家电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产品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产品总代理授权的需再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总代理的授权书。
3、外地的供应商在陇川当地须具有服务网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办事处则提供商铺证明材料及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2)不属于分支机构的,则提供与陇川经销商合作协议原件及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芒市团结分理处,户名:唐发兴,账号:6236 6839 7000 0037 772)。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凤同心路47号)。
4、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1-3中要求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8:30-9: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时,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章凤同心路47号)。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用电汇、网上银行、支票、汇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账号:5600008403077012,
开户银行: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账号:5600008403077012,
电话:0692-7173205。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陇川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璟 13759227967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彩荣 13908820369 0692-212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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