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BBCG2016服字3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88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联系方式:梁工 0774-52724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4513882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星光路2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招标公告
为加强贺州市八步区境内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根据《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贺江干流)采砂规划报告2015-2020年》并结合八步区采砂的实际情况,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的委托,现对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6年采砂许可
1.2项目编号:HZBBCG2016服字34号
1.3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1.4项目概况:根据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贺江干流)采砂规划报告2015-2020年》规划成果,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采砂分区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本次招标范围为可采区,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图纸);采砂许可期限为12个月,不含准备期(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和禁采期(每年5、6、7、8月);本招标项目各投标人仅可就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1.5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可采区名称及河段位置 | 可采区面积(平方公里) | 年度采砂量(万m³) | 标底价 (万元) |
一标段 | 贺江贺街镇临江电厂至贺街镇新忠村黎家河段 | 64.13 | 8.63 | 193 |
二标段 | 贺江步头镇三涌河段、步头镇滦水村河段 | 42.86 | 5.63 | 131 |
三标段 | 贺江信都镇狮子头至龙江坝河段 | 25.95 | 4.17 | 103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具备河道砂石生产条件,需提供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参与该项目的船员证书;具有良好经营信誉,具有缴交河道采砂权采矿权出让金和各种行政规费及税金的能力;
2.3可以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非法采砂记录。
2.4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及法人或个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方式
3.1有意参加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请于2016年 5 月6日至2016年 5 月 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0774-5268001、0774-5137812)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参与本项目的船员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船舶登记证书、⑥船舶检验证书、⑦参与该项目的船员证书、⑧采砂机具来历证明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电箱、吸沙泵、增压器)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行为企业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前5天的银行流水对账单(证明银行存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叁佰万)⑩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等)。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同时提供原件核验,提供原件不齐或与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报名方式(适用于自然人):由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与本项目的船员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船舶登记证书(船舶登记于投标人名下,如船舶非投标人所有,则应与船舶登记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共同现场报名,如船舶登记所有人为企业,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共同现场报名,证明材料应为经律师事务所确认或公证处公证或司法所验证等经第三方机构确定的租赁协议)、③船舶检验证书、④参与该项目的船员证书、⑤采砂机具来历证明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电箱、吸沙泵、增压器)⑥本项目招标公告前5天投标人的银行流水对账单(证明银行存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佰万)、⑦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⑧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等)。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加盖手印,报名后留下存档,同时提供原件核验,提供原件不齐或与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3.2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0774-5268001、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4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高报价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31日下午15时整,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自然人投标必须凭:①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回单原件(凭证回单上存款人姓名与投标人姓名需为同一人),③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必须凭:①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回单原件(凭证回单上存款人名称与投标人需完全一致),③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投标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附上述二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贺州日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星光路27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电 话:0774-5272455 电 话:0774-5138828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梁工
招标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0774-5268001、0774-5137812)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7: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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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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