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偃师市首阳新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偃师市首阳新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招标编号:HNJLD-2016-016
1.4项目交付期:均为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5免费保修期:三年
1.6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7预算金额:约188.464万元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详细情况见下表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备注 |
第一标段 | 安装交通信号灯项目(9个路口) | 具体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
第二标段 | 安装城区道路标志牌项目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5 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具有:
2.5.1.2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2.5.1.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在开标时须携带“信号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时间:自 2016年5月9日起至 2016年5月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B区商务楼1楼101室
3.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叁级及以上证书;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的营业执照)。
第二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的营业执照)
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 2016年5月13日起至 2016年5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3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华夏路与新星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52828
招标代理: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B区商务楼1楼1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8088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