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86-1641B232183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波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621-8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南孙路李遂段799号
联系方式:84397208/010-80400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5072621-8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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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内容:
1) 全院患者所有饮食(包括西餐)的预定、制作、刷卡、分发、配餐并送到患者手中;
2) 全院职工所有饮食(包括西餐)的制作、出售及部分送餐;
3) 全院各类工作餐、招待餐、小火锅以及零点小炒的制作;
4) 小餐厅的饮食服务和接待工作;
5) 餐具消毒;
6) 膳食部所辖区域的保洁;
7) 采购人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8) 制定合理的食谱;
9)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10) 提供主要配餐员、营养烹调师的职业培训证书。
11) 除食品采购、设备维修外,为完成地坛医院所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承诺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保证提供连续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9.48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4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9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
(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本项目不涉及)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7)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本项目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