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6-0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笑扬、吴羽
项目联系电话:63905843、639059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
联系方式:何助理 010-579763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笑扬、吴羽
代理机构地址: 63905843、6390594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审计范围:核医学辐射防护改造工程、门诊外挂电梯及卫生间改造工程、门诊楼、地下通道等消防改造工程、甲88号院地面下沉改造工程、肿瘤中心中子防护工程,报审金额约170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中介机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届时请贵方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或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4或2015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4、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电子信箱:xxy@xhtc.com.cn
联 系 人:夏笑扬(63905843)、吴羽(63905948)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开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 0229 5610 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