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1批项目(8包、11包)重新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1批项目(8包、11包)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1批项目(8包、11包)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4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8包 井下用聚乙烯复合抽放钢管
第11包 聚氯乙烯抽采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良好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注册资金要求:
第8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第11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投标人要求为货物制造商;
3.5 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为企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具时间不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大厦8楼812房间)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1、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适用于所有包)。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 2015年度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
4、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
接受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71-65921092 传真:0371-6592802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大厦8楼812房间
邮政编码:450003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