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十八中学体育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第十八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第十八中学体育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第十八中学体育馆工程
项目编号:2016-SG-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07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桂林市横塘路17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 0773-58693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0773-2807269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楼4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五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