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2016年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1641STC40281/0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纪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3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方式:010-680464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耿纪东 010-626883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01包-06包),01包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外国供应商与本国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01包-04包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企业法人。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01包的外国供应商可不提供);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以上1- 3项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他投标人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相匹配)。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本项目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至少双方共同拥有),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投标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01包必须以联合体投标,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中资控股供应商。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本项目01包接受进口产品,其余各包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投标申请人所报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9.投标申请人所报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0.投标申请人所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13:00 至 2016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6.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