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9 09: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项目
项目编号:0701-15411020008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程规模及范围: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招标范围: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供配电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配电站(开关站)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及调度自动化等 。
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5 年05 月29日至2015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
投标资格(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不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9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9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偃师市财政局10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偃师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宏轩
电 话:13838825863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1-55980077
邮 箱:zjgj3717@163.com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05月29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电项目
项目编号:0701-15411020008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程规模及范围: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招标范围: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供配电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配电站(开关站)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及调度自动化等 。
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5 年05 月29日至2015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
投标资格(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不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9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9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偃师市财政局10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偃师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宏轩
电 话:13838825863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1-55980077
邮 箱:zjgj3717@163.com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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