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6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专用设备采购
1.2 招标编号:YNYG2016-0407
1.3、采购内容、数量及资金预算:
A包:采购预算:57.5万元;
B包:采购预算:20万元。
1.4采购范围:
序号 | 包号 | 招标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进口 |
1 | A包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 1 | 套 | 是 |
2 | 全自动智能蒸馏仪 | 2 | 台 | 否 | |
3 | 便携式流速流量测定仪 | 1 | 台 | 否 | |
4 |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 1 | 台 | 否 | |
5 | 全自动降水监测仪 | 1 | 台 | 否 | |
6 | 双路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 | 5 | 台 | 否 | |
7 | 便携式红外线烟气分析仪 | 1 | 套 | 否 | |
1 | B包 | 大流量颗粒物采样器 | 10 | 套 | 否 |
2 | 药品冷藏箱 | 1 | 台 | 否 |
注:具体详见详细参数情况说明招标文件第七章。
1.5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所投主要产品在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为非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交货地点:招标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在后续合同中明确的指定地点
1.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5 月 6 日至2016年 5 月 12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至17:00);
2.2、报名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2.3、报名及招标文件每套费用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的递交
4、发布公告的媒介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 凡忠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环城北路62号天和大厦B座702室
联 系 人:李雪娇
电话: 0871-63335201、13888434004 传真:0871-63335201
监测站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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